冯登国:深入贯彻实施密码法 依法促进密码科技创新

发布日期:2019-12-30来源:国家密码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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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习近平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2011日起正式施行。密码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密码领域长期存在的法律空白,是密码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密码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密码篇,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机要密码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坚持创新发展不动摇要求的重要体现,必将为新时代密码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

作为一名从事密码研究的科技工作者,肩负着为党中央提供安全可靠的信息技术支撑服务保障的特殊职责使命,应站在密码科技创新最前沿,充分认识密码法对密码科技创新的全面促进作用,释放密码法对密码科技创新的巨大推力,敢于担当,勇于创新。

一、充分认知法律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

科技创新中主体之间、主客体之间属于社会关系,法律作为现代民主法治国家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规则,任何一项科技创新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支配和调控。科技创新与法治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只有相互配合、相得益彰,才能取得最优效果。对法律和科技创新之间关系的清晰认知,是发挥密码法对科技创新促进保障功能的必要前提,是两者均取得突飞猛进的基础保证。

科技创新的发展决定法律的立法内容。法律的制定实施必须以现实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水平为基础和前提,必须适应和满足现实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的基本要求,一旦脱离了这个基础前提和基本要求,法律的指导和调控作用不但得不到应有发挥,甚至会扰乱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秩序,使人们的社会生产活动“误入歧途”。密码法的制定和出台完全依据我国现实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水平,其中有关科技创新的条款,均立足于现有密码科技的发展水平,并以调整现有法律关系、解决现有法律问题为出发点,积极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和要求,科技创新的发展也将持续推进法律条文的演进和法律细则的出台完善。

法律的制定实施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强保障。相对于一般性政策文件,法律作为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最高权威的制度体系,对科技创新活动起到一种相对稳定的、预期性强的激励作用。法律激发科技主体积极性,为科技创新凝聚强大力量。科技主体作为经济人个体,必然会对其行为后果产生一定的利益期待,只有主体的利益得到保障,方能积极主动地从事科技创新行为。良法通过合理设置表彰奖励、成果保护等条款,实现对科技主体人格尊严和财产权益的双重保护,充分调动科技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主体力量,推动科技创新进步。法律优化资源配置,为科技创新提供物质保障。科技创新成果的产出建立在不断试错的基础上,离不开相当规模的研发投入支持。在科技创新活动中,资金、信息、设备等物质资源与科技主体同等重要、缺一不可。法律具有一定的指引作用,可以将资源配置在科技创新需要的方向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良法通过合理合规设置财政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机构人才培养等条律条款,实现物质资源的配备供给,确保科技创新高效、持续地进行。法律调控系统运行,为科技创新提供稳定环境。科技创新活动不是孤立的,需要不同主体共同参与、相互协作;科技创新活动同时具有外溢效应,可能给社会带来变化,引发新的社会问题。在这个系统工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漏洞,都会形成木桶效应,影响科技创新的顺利开展。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重要调整手段,在宏观上对科技创新系统的各方面进行调控,保障系统良性运行。良法确定科技创新的战略地位,保障了科技创新的稳定性;明确各科技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构建健康合理的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完善知识产权等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列出科技不可为的负面清单,规范科技创新成果的应用,确保科技创新的持续发展。

二、深刻认识密码法对密码科技创新的全面促进作用

密码法的出台,为密码科技实现跨越式发展、密码科技创新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宝贵的战略机遇和发展契机。

培育密码科技创新的优越生态。作为密码领域首部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密码法多措并举,着力全面优化密码科技创新生态。首先,密码法明文规定密码工作坚持创新发展原则,并将促进密码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写入具体条文,指明密码科技发展的必由之路,国家意志的权威表述将推动行业创新文化蔚然成风。其次,密码法对密码安全教育作了明确要求,借助这一载体,可以强化密码知识在全社会的科普力度,推动形成学密码、爱密码的良好氛围,充分释放蕴藏在亿万人民中间无穷的创新智慧。再次,密码法对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明确要求,将进一步扩大人才基数,为科技创新奠定更加坚实的人才基础。此外,通过调整现行商用密码管理制度,密码法着眼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可以充分激发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让全社会创新力量充分涌流。

营造密码科技创新的良性发展态势。密码法科学回答了密码科技发展导向、发展举措等重大问题,合理界定了密码科技应用需求。在发展导向方面,针对密码两用物项的特殊属性,密码法既开宗明义明确密码科技行于“保安全、促发展”的所当行,又旗帜鲜明划定密码科技不可不止的伦理红线、法律高压线,确保密码科技发展方向不偏、重心不移、靶心不变。在发展举措方面,密码法根据分类管理原则开展精准施策,通过国家加强核心密码和普通密码科学规划、推动参与商用密码国际标准化活动、健全商用密码市场体系,深化国家市场同推、“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商(用密码)”领域共进的科技发展局面。在应用空间方面,密码法既规定了强制使用密码的应用场景,又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商用密码的权利,法定的多元需求、广阔空间对具有先进技术水平、突出创新价值的优质密码科技产品、科技应用提出迫切需求,为密码科技创新提供了广阔舞台。

构建密码科技创新的完备保障机制。在固化党和国家系列密码保障机制的同时,密码法有的放矢吸收国家现行相关制度,量体裁衣构筑激发密码科技创新的保障体系。在经费保障方面,基于密码工作由中央统筹资金与地区配套支撑结合的通行做法,密码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密码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密码法在多处条款对依法保护密码领域的知识产权作了具体规定,通过保护知识归属,能够全面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促进创新成果的合理分享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在表彰奖励方面,现行的密码工作表彰奖励制度自实施以来,有力促进了大批先进密码科技创新成果、先进团队或个人脱颖而出,其高水准和权威性经密码法固化后必将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和风向引领作用有望发酵放大,推动科技创新实践层出不穷。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密码法的坚强有力指导下,在全国、全系统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密码科技创新能力必将得到大幅提升,必将在守护好党和国家“命门”“命脉”、确保党中央指示政令绝对安全畅通方面发挥更加显著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