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政策问答(一百零八)

发布日期:2020-04-23来源:国家密码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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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密码法》对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违法规定了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答:《密码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开展商用密码检测认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密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关资质。

此条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

1.责令改正。所谓责令改正,是指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要求违法行为人将其违法行为恢复到合法状态。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所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是指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要求违法行为人停止其实施的违法行为。

3.警告。所谓警告,是指有关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训诫,使其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

4.没收违法所得。所谓没收违法所得,是指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将违法行为人从事非法经营等获得的利益收归国有。

5.罚款。所谓罚款,是指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对于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6.吊销相关资质。所谓吊销相关资质,是指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收回违法行为人已经获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和权利。这里的相关资质,是指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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